患者有潜水作业,沉箱作业,特殊的高空飞行史,且未遵守减压规定,并出现氮气泡压迫或血管栓塞症状和体征,均应考虑为减压病,国外学者将减压病分为轻级(Ⅰ型)和重级(Ⅱ型),凡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或循环,呼吸系统受累者均属重级,实际上约1/3的患者为Ⅰ和Ⅱ型复合病例。
我国卫生部将急性减压病分为轻,中,重三级:
1、轻度表现为皮肤症状,如瘙痒,丘疹,大理石样斑纹,皮下出血,浮肿等。
2、中度主要发生于四肢大关节及其附近的肌肉关节痛。
3、重度是发生神经系统,循环系统,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障碍之一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