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烧伤面积超过50%有生命危险

2015年11月26日

烧伤面积超过50%有生命危险

烧伤是日常和战时常见的一种创伤。根据致伤原因可分为四大类:热伤、电烧伤、化学烧伤和放射烧伤。热伤最常见,它包括热水、热粥、钢水、铁水等热的液体;炽热的气体如水蒸气等;热的固体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焰,如汽油、酒精、鞭炮等易燃物引燃致伤,俗称水火烫伤。其次为化学烧伤和酸碱、石灰、磷以及介子气等化学武器烧伤。常压和高压电烧伤目前也逐年增加;放射性烧伤如核反应堆的核泄漏、放射治疗过量以及核武器的使用致伤等也通称为烧伤。

烧烫伤的严重程度,一般通过损伤的面积、深度和部位来表示。损伤体表面积愈大,伤情愈重,如烧伤面积50%,即指该伤员体表面积的一半烧伤。烧伤总面积大于50%或三度面积大于30%就有生命危险。

皮肤是人体最大的器官,由表皮、真皮和皮下组织组成。皮肤的深层是肌肉、神经、血管、骨骼以及重要生命器官如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肾等。人被烧伤时,热力直接损伤往往是由外及里的(特殊情况例外),损伤愈深,伤情愈重。

一般根据皮肤损伤的深度分为三度、四级。一度:伤及表皮,局部发红,轻微疼痛,一般3—5天可自愈。二度分为浅二度:除表皮损伤外,还涉及到真皮浅层,局部发红,起水泡,肿胀和疼痛均重。经药物治疗如不发生细菌感染,7—14天内自愈。深二度:伤到皮肤的真皮深层,表现为起大水泡,表皮很容易剥脱,渗液少,疼痛轻,用针刺时反应迟钝。经过药物治疗,一般3—4周可愈。较深的深二度烧伤,创面愈合后会留下瘢痕。三度:重度烧伤,表面全层皮肤均被烧毁,只能靠周边皮肤向中心延伸愈合,大面积的烧伤需要手术植皮。

如果烧伤在面部、呼吸道、双手、会阴等特殊部位,特别是呼吸道烧伤,则治疗更加困难,有的中、重度吸入性呼吸道损伤虽然体表面积不大,也可由于窒息影响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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